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和义大道清洁用品供货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义大道商业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采购数量 | 服务期限 | 招标总限价(含税) |
1 | 清洁用品 | 详见第四章 招标项目需求 | 一批 | 合同期一年(2024.9.1-2025.8.31) | 41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原件评标时备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查看原件,以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验。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时间及时提供原件资料,评标委员会可以作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 08月 02日 9:00时至2024年08月08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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