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本部及思茅区分公司 2025年职工食堂干货及后勤物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本部及思茅区分公司 2025年职工食堂干货及后勤物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满足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本部及思茅区分公司职工食堂、后勤服务的需要,采购大米、面、油、调料、清洁用品、擦手纸、抽纸、卷筒纸等干货及后勤物品。
2.2采购清单:
品类一:调料(酱油、盐、醋、料酒、草果、八角、花椒、干辣椒等);
品类二:乳制品(牛奶、酸奶等);
品类三:清洁用品(毛巾、洗衣粉、洗洁精、洗手液、油烟净、扫把、卷筒纸、胶手套等);
品类四:大米、面、油(菜籽油、大米、面、水果等);
品类五:饮用水(桶装水( 18.9L/桶);瓶装水(330ml/瓶、24瓶/箱))。
2.3质保期:严格按照货物产品要求,确保在质保期内,使用货物全面执行厂家保修服务标准执行。
2.4交货地点:云南省普洱市公司本部及思茅区分公司所在地。
2.5质量标准: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全新、原装正品,是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数量、型号和性能要求的货物,且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
2.6预算金额:45万元,其中:市公司本部费用预算29.00万元;思茅区分公司费用预算16万元。
2.7最高限价:以招标人按季度(或适时)确定的货物价格为基础,按含税下浮率≥0%进行报价。
招标人确定的货物价格:以招标人按照当期普洱市思茅区本地超市及各大商超 (商品明码标价、官网 APP平台)同种类平均价格,数量不少于3家。
优惠商品或折扣商品低于 招标人确定的货物价格×(1-下浮率),按优惠商品或折扣商品价格作为结算价格;否则均按招标人确定的货物价格×(1-下浮率)作为结算价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3.5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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